【导读】成都职工可直接凭公积金联名卡、职工本人身份和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信息无误即可正常办理提取,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相比之前已经简化许多,具体如下:
成都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办理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二)提取材料
1、购买商品房: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屋产权证;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1)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2)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3)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4)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1)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2)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款专用收据。
*注: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存量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身份证明材料说明:
(1)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
(3)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直系血亲的,委托书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注: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委托提取不可**;
(4)单位为职工**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
(2)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4)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5)仅适用于政策(成公积金委[2015]1号)发布实施后(2015年5月4日)新增的购房消费和新发放的购房贷款行为。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职工到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
第二步: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提取申请材料。
第三步:工作人员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
第四步: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2、办理费用:不收费。
(五)办理地址
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 | 地址 | 电话(028) |
城南服务大厅 | 天府大道北段1480 | 12329 |
城北服务大厅 |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 | |
铁路分中心 |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32号 | 86433596 |
崇州市管理处 | 蜀州南路58号 | 12329 |
大邑县管理部 | 西街49 | |
彭州市管理部 | 新康路113 | |
邛崃市管理部 | 东街109 | |
金堂县管理部 | 金中路27 | |
新都管理部 | 桂湖东路58号 | |
龙泉管理部 | 龙泉驿区驿都东路1146号4楼 | |
都江堰管理部 | 幸福大道256号 | |
青白江管理部 | 华金大道2段270号3楼 | |
蒲江管理部 | 鹤山镇鹤山北路42号 | |
双流管理部 | 东升镇顺城街27号 | |
新津管理部 | 五津北路1号建行4楼 | |
郫县管理部 | 郫筒镇东大街65号工行3楼 |
成都公积金提取额度规定说明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颁布实施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成都公积金缴存职员在12种情形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其中6种情形下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部分存储余额,5种情形下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全部存储额,一种情形下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简单来说就是6种情形下可以提取部分存储余额,6种情形下可以提权全部存储余额。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情形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情形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情形3:租房自住的;
情形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情形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情形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备注】:
1、提取公积金用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2、购买商品房,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购买二手房,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4、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出具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5、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签章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6、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7、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承租职工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规定限额和承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8、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
9、因在于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实际住房损失金额。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情形1:离休、退休的;
情形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情形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情形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情形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情形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备注】:以上情形属于销户提取。
内容扩展
一、我是成都本地人,已经缴存公积金3年多了,现打算提取公积金出来买婚房,不知道如何办理?大概能提取多少?
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比较简单,申请人只需备齐规定资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其提取金额是根据房屋类型所定,例如购买商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详情咨询:96319或12329。
二、爸爸下月已经即将退休,退休之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出来吗?如何提取?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离退休职员可以提取公积金。申请人只需备齐身份证、退休证等资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三、成都公积金提取要几个工作日?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下发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三十四条规定,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告知原因。简单来说,就是成都公积金提取要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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